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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总局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轮训班的通知

质检干教〔2017〕88号

总局在京各直属单位,各挂靠单位,中检集团:

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》(中组发〔2017〕16号)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》的精神,要求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。总局已于9月26至28日举办了一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,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要求,对未参加轮训的党组织书记,要采取“补课”形式进行补学、补训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,总局干部教育中心定于11月6日至10日;11月13日至17日在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两期“直属单位党支部书记轮训班”。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,分次分批参加轮训,保证轮训对象全覆盖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轮训目的

  促进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,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,切实增强党支部书记的“四个意识”,增强组织观念、纪律观念、群众观念、法制观念。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履职本领,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。

  二、轮训内容

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学习党章、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,学习掌握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等。

  三、报名方式

  (一)各单位自愿参训第2期人员,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2日前登录总局网络学院www.aqsiqedu.com,点击“第2期党支部书记轮训班”报名(新用户需要注册),并务必在“备注”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,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(单位开户行和账号、地址、电话)的请一并提供。

  (二)各单位自愿参训第3期人员,请于2017年10月10日至11月8日前登录总局网络学院www.aqsiqedu.com,点击“第3期党支部书记轮训班”报名(新用户需要注册),并务必在“备注”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,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(单位开户行和账号、地址、电话)的请一并提供。

  客服专线:010-82661537

  干教中心联系人:

  黄新华:010-82260265

  四、报到时间和地点

  报到时间:第2期:2017年11月6日18时前;第3期:2017年11月13日18时前(晚餐时间17:30-18:30),次日上午9:00开班式。

  报到地点: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C座前台报到(北京市昌平区霍营),地图见(附件)。

  前台电话:010-81702802。

  报到方式:凭身份证到前台报到。

  五、其他事项

  培训结束后,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,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。

  报到时请出示汇款单据复印件,以方便领取培训发票。

 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

  2017年10月11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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